地址整編相關事項
2024-01
依農授糧字第1121040941號函,因戶政主管機關道路地址整編作業所衍生之有機農產品包裝標示地址異動,經營者應向本會主動提出異動變更(請提供更新地址之身分證影本)。
公函說明摘要:
1.倘農產品經營者地址異動,係因戶政主管機關道路整編作業所致,未有搬家遷移之事實,不致造成混淆或聯繫困擾,其於道路地址整編前已印製舊地址之包材使用及販售事項如下:
(一)整編日期於本函發文日(112/10/30)前:自"發文日"起一年內所產製之產品,得繼續使用印製舊地址的包材
(二)整編日期於本函發文日(112/10/30)後:自"整編日"起一年內所產製之產品,得繼續使用印製舊地址的包材
(三)於上開期限前產製並使用印製舊地址包材之產品,於有效日期屆滿前仍可繼續販售。
2.自道路地址整編起,新印製包材上標示之地址應與整編後的新地址一致。
3.倘經營者地址遇道路整編且有去化舊包材之情事,本會將依規定辦理驗證證書之換發及更新"臺灣有機農業資訊網(EPV)"資訊,並於"EPV備註欄"載明道路地址整編日期及整編前的舊地址,以利外界及主管機關查詢比對包裝標示。
>>>完整公文請見此
公函說明摘要:
1.倘農產品經營者地址異動,係因戶政主管機關道路整編作業所致,未有搬家遷移之事實,不致造成混淆或聯繫困擾,其於道路地址整編前已印製舊地址之包材使用及販售事項如下:
(一)整編日期於本函發文日(112/10/30)前:自"發文日"起一年內所產製之產品,得繼續使用印製舊地址的包材
(二)整編日期於本函發文日(112/10/30)後:自"整編日"起一年內所產製之產品,得繼續使用印製舊地址的包材
(三)於上開期限前產製並使用印製舊地址包材之產品,於有效日期屆滿前仍可繼續販售。
2.自道路地址整編起,新印製包材上標示之地址應與整編後的新地址一致。
3.倘經營者地址遇道路整編且有去化舊包材之情事,本會將依規定辦理驗證證書之換發及更新"臺灣有機農業資訊網(EPV)"資訊,並於"EPV備註欄"載明道路地址整編日期及整編前的舊地址,以利外界及主管機關查詢比對包裝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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